www.kvowa.com客户端:
智能问答:
微博:微信:
 
 
bu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 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函》 生效执行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29 信息来源: 滁州市地税局 浏览次数: 次
bug
bug
字体:
bug
bug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8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

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

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函》

生效执行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换函》(以下简称《换函》)于2016111日在北京正式签署。《换函》自2016111日起生效并执行。

《换函》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1219

 

 

bug
 
bug
 
 
bug
bug
bug

bug
bug
免责申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365bet足球直播 皖ICP备07008808号 维护单位:滁州市地税局办公室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龙蟠大道69号 邮编:239000 联系电话:0550-3011715 电子邮件:czds123@sohu.com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今日访问量:  网站总访问量: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2-06 17:58:07